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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本書在台中圖書館有館藏。初版日期:2011/10/24
喜歡就要購買,這才是支持出版業存活的最實際方式,才能有好書持續被挖掘。

 

摘錄自書中:

馬庫拉:蘋果行銷哲學。
1.同理心,要能靈敏的察覺消費者的感受。我們真的要比其他公司,更了解消費者的需求。
2.有焦點,為了一心一意做好我們決定做的事,我們必須有焦點,以壯士斷腕的精神,割捨其他不那麼重要的東西。
3.聯想,一家公司或其產品傳達給消費者的感覺,會讓消費者聯想到該公司或產品。打從打開iphone或ipad包裝箱那一刻的觸感,你已可預知使用這個產品的感覺。

賈伯斯以藝術家自居
1.賈伯斯認為自己是藝術家,也希望設計團隊能以藝術家自居。所以最終目的不是要打敗競爭對手,也不是獲利,而是盡最大努力做出最好的東西。(曾經問工程師:如果開機時間快十秒,能救人一命,你會不會做?)賈伯斯就去白板前算給他聽,五百萬人使用電腦,開機快10秒,每年總計可省下三億分鐘,相當於十個人過一生的時間。)
2.人生只有一瞬,我們或許只能把這件事做好。沒有人知道自己能活多久,我也是。我告訴自己,一定要趁年輕時候闖出一點名堂。
3.決定不做什麼跟決定做什麼一樣重要。
4.他每次做對一件事情的時候,都是因為先前有機會讓自己暫停、案一下倒帶鈕。每一次,他發現事情不夠完美,一定重新再做一次。如果你發現有些事情不太對勁,你不能當作沒看見,之後再回頭來處理。

 

個人的感想:

這本賈伯斯傳,是我人生第一本看的傳記類的書。歷經三個禮拜讀完。
1.作者本非是賈伯斯本人,而是從一個記者的角度去著墨,且Jobs本人也沒看過這本書,這會比較客觀的去闡述他是什麼樣子的人。閱讀自傳的書,我認為就是要盡可能從各個角度去看他怎麼樣的為人,而不是讓讀者看到的是: Jobs主觀希望我們看到他是怎麼樣的人。(曾經在某本書看到,一個人分為三個樣貌: 自己認為的人、自己希望成為的人、別人認為的人)

2.以往,我真是覺得apple為何可以那麼貴阿? 在看了他這本自傳後,了解到每個軟體、硬體、系統都是Jobs和團隊要求而來的,他們堅持要能掌控關於apple的所有細節,所以全部都是在一個系統裡頭,apple跟google系統是沒法相容的。Jobs認為,不用去做市調去問消費者需要什麼,而是就自己提供他們,他們不知道他們所需要的產品。所以,消費者才會一用覺得: 哇靠,怎麼那麼好用。

3.Jobs之所以能一次又一次的突破,在於他會聚焦於他覺得最重要的事情上,並且將事情做到完美。我覺得這是很值得去銘記在心的,有時候,我會對於知識的焦慮,想要在幾個月內做好多事,然後讓自己上氣不接下氣。但是要學習決定不做什麼。然後將精力放在最重要的事上。甚至在他大學(里德學院)時就休學,上課旁聽,只上他有興趣的學科。

4.然後將事情做到完美,可以用一句Jobs之前在史丹佛說的一句話: Stay foolish. 不要害怕失敗的勇於去嘗試,追求完美,儘管技術主管跟他說這做不到,他還是會要求他們去做到,去突破自己的極限。或是在每次的產品發表會,Jobs不斷的去練習presentation,希望在正式上台時有個完美的演出。這個也是我要去檢討的部分,因為我語速比較快,往往會怕自己將講稿越準備越熟悉,講得速度就會越快。往往一個小時的報告,我大概完整練習兩次就會停止,但我應該要去跟他學習的是,應該練習將語速變慢,然後把ppt改成更有趣,更圖表的顯示方式。

5.過程本身即是收穫,我很喜歡Jobs的理念,對於他來說: 他想的是做出更好的產品,而不是著重在賺多少錢。(我記得某本書也曾提過,應該要專心做想做的事上,財富就會隨之而來。而不是要因為這件事可以賺多少錢,而因此去做)

 

我提倡閱讀,龍應台在<<親愛的安德烈>>一書中曾說: 讀書學習的目的不一定讓你成功或者賺錢,但它卻是提高你修養、開擴你眼界、或者說是你打開新世界的一把鑰匙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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